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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鎮靜安眠劑服藥須知

安眠藥主要用來催眠入睡,或維持睡眠。 

一、 服藥須知: 

依照醫護人員的指導服藥,請勿自行減藥、加藥或停藥。 
1. 保持輕鬆的心情與規律的生活作息。 
2. 請勿自行合用其他鎮靜劑或喝酒,因會加強其副作用。 
3. 使用安眠藥後,通常一段時間後就可改善失眠的症狀,但若自行忽然停藥時,較容易發生緊張、著急、嘴乾、盜汗、發抖、震顫、噁心、失眠等戒斷情形。 
4. 服藥後於夜晚勿驟然起床,以免未完全清醒而跌倒。 
5. 假若您有下列任何情況,請告知您的醫師:腎臟或肝臟疾病、呼吸困難、肌肉疼痛(如重症肌無力)、懷孕。 


二、 服藥副作用之注意事項: 
出現以下症狀時,請依照下列措施處理,若無法緩解可與醫療人員聯絡或就醫。 
﹝一﹞ 思睡、疲倦: 
暫時避免開車或操縱危險的機器。 
﹝二﹞ 頭暈、運動失調: 
1. 注意行動安全。 
2. 起床動作應緩慢,可先坐於床緣,雙腳擺動5分鐘,沒有頭暈情形後再站起來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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