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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紙本病歷

申請影印紙本病歷資料注意事項

醫務企管室病歷組製97.10

一、服務地點:本院門診社區健康中心提供紙本病歷之申請與影印(包含出院摘要或補發診斷書)。

 二、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假日及夜間均不提供服務。

 三、收費標準:每案行政管理費200元,另收黑白影印每頁5元(彩色100元);急件,加倍收費。

 四、每案收費上限2000元(不含行政管理費),同一案,若需影印兩份或以上或要求急件處理,均不

   限於上限2000元。

 五、作業時間:部分病歷影印,現場取件;整本病歷影印,另行通知,三日內取件。

 六、整本病歷影印預收2200元,於取件時退款(或郵寄退款)。

 七、取件方式:可選擇親自取件、委託他人取件或郵遞方式,郵遞所需之所有郵遞相關費用,由收 件人自付。

 八、申請影印病歷資料以病人本人申請為原則,申請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九、非病人本人親自申請,一律需檢附病人簽章之委託書,委託書應附病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並載明申請的範圍與項目受委託人需攜帶自己、委託人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委託書始可辦理。

 十、愛滋病、性侵或本院認為必要加強身分確認等病歷,需病人本人親自申請,病人無法親自申請時,代理人應檢附病人的印章、身分證正本、委託書等。

 十一、病人為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病歷資料,未成年人亦不得受委託申請病歷資料 。 (法定代理人需附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或雙方之身分證)

 十二、若門診社區健康中心服務人員無法了解你要申請的項目或範圍,為避免浪費你的金錢與時間 ,服務人員將請你掛號(原主治醫師),由醫師向你說明。

十三、往生者資料之申請:A.具繼承權者之身份證件正本、B.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C.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十四、申請X光片、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等,直接向醫療大樓一樓放射線部櫃檯洽詢;正子照影直

    接向醫療大樓一樓核子醫學科櫃檯洽詢。

 十五、表格下載:病歷資料申請表暨委託書   保險公司代申請病歷資料委託書
   ※委託書請事先填寫※

 

病歷組位置:      門診大樓地下一樓 聯絡電話:   07-3422121轉5908  傳真:07-3468316 寄信給網站管理員
網頁最後更新日期:2011/4/20 網頁維護:陳承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