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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檢驗:
關節液分析
1.
目的:分辨痛風性關節炎、假痛風性關節炎及其他發炎性、非發炎性關節炎。
2.
檢體收集:關節液
3.
標準作業程序
3.1
儀器:偏光顯微鏡
3.2
操作步驟
3.2.1
用18或19號針頭及10ml或20ml空針筒,採取患部關節液,置於乾試管中,儘快達實驗室。
3.2.2
外觀判讀:關節液的量、顏色、透明度、黏稠度
3.3.3
置於偏光顯微鏡下檢查白血球數量及晶體種類(主要為MSU及CPPD
crystal)
4.
注意事項
4.1
本檢查由醫師執行
4.2
檢體必須於抽出後4小時內觀察,以免晶體溶解,影響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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