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醫學為一專業醫學領域,為目前衛生署認定國內十八個專科醫師之首,其主要訓練目的為教導醫師如何成為一個成功的基層醫師,其教育內容則以基層醫療業務中常見的疾病或流行病之醫療處理技巧與其相關知識為範疇,如社區中常見各類疾病之處置(如高血壓、糖尿病、骨關節病、痛風或高血脂症等各種老人慢性病,或急性流行性疾病,及其他常見健康問題之諮詢與處置)或健康人疾病之預防與篩檢等等。對於社區有問題無法處理之個案,如需要特別核子醫學檢查或手術等,則可轉介至上一級醫院。依據 1961 年美國新英格蘭雜誌發表,基層醫療須要轉介之個案比例只有 3~5 %。簡而言之,家庭醫師就是維持社區民眾健康的第一線守護者,類似歐州國家推動公醫制度下的基層醫師。對社區民眾而言,他可以直接滿足 95~97% 民眾的醫療需求,而不必轉診。因為其主要服務對象為社區民眾,每位病患成長之社會背景差異懸殊,其對疾病的解釋或對醫師的要求及期望亦有很大差別,是以本科對於探討醫病間關係之行為科學訓練,亦比其他專科顯得重要。在家庭醫師及轉診制度下,可以為國家醫療花費節省一大筆支出,是以美國在柯林頓總統時代,改變其原有醫療制度,要求民眾就醫時必須先經由基層醫師 (primary care physician)看診處理後,其無法處置之個案,才可以轉介至其他專科醫師。
家庭醫學教育理念強調人性化的病人照顧,持續性、週全性、協調性、可近性及負責任的執業特質,並以家庭為病患照顧的基礎。其理論概念十分籠統,不過其乃源自於以往生物醫學進步,次專科不斷衍生,醫學教育及臨床醫療過於偏向科技密集及徹底科技,反而疏忽了病人中人的成份,醫療過於專科細分與片斷(fragmented),另以醫院為主的醫療導向亦導致醫療費用之日益昂貴。是以家庭醫學教育之內容除一般科訓練外,同時著重科際整合,以病人為導向由疾病層面切入,注意病人及其家屬之心理反應及期盼,協助病家如何照顧病患,從事復健,以整體性的處理(holistic approach)服務病患並預防疾病之復發。另外,家庭醫學強調以全人健康為導向之醫療保健亦延伸其服務內容至疾病預防、社區醫療、職業醫學甚至學校醫學等對「健康人」的照顧。
台灣地區家庭醫學之推展始於1982年10月10日,當時由國家科學委員會、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及高雄醫學院等四單位主辦,並邀集當時國內台大、國防、中國、北醫、中山及陽明等六所醫學院協辦,於高雄文化中心舉辦 「中美家醫學研討會」;次年八月,高醫成立國內第一個家庭醫學部,1986年3月1日於高雄醫學院成立家庭醫學會,並由台大醫學院謝維銓教授當選為首任理事長。至目前為止,台灣地區現有衛生署認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共73家,另於醫學院中設有家醫科課程者計有台大、 高醫、中國、中山、成大、北醫、國防、長庚、慈濟等九家,陽明大學正在籌備階段。
1977 台大辦理「全科醫師養成訓練計劃」。 1979-2 「澳底社區醫療保健」。 1979-7 台大辦理二年之「一般科住院醫師訓練」。 1982-7 分發第一屆公費醫師14名,其中7名接受家庭醫師二年訓練。 1982-7 衛生處指定省桃、省南成立家庭醫學部。 1982-10 中美家庭醫學研討會於高雄舉行。 1983-7 衛生署推動「基層醫療保健計劃」,成立12所群醫中心。 1983-8 高醫成立「家庭醫學部」。 1985-7 衛生署訂定辦法補助醫學院及教學醫院辦理家庭醫學訓練。 1986-1 發行「基層醫訊」。 1986-3-1 成立「中華民國家庭醫學醫學會」。 1987-12 辦理「專科醫師甄審」。 1988-1 勞保公告之「特約醫院管理辦法」優先考慮家庭醫學部。 1988-2 衛生署報院之「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家庭醫學部列為18專科之一」。 1985 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成立。 1990 高雄榮總家庭醫學部成立。
何謂家庭醫師?
顧名思義,家庭醫師是照顧全家庭內所有成員的醫師。不論是剛出生的嬰兒,或是退休後的老年人,「主外」的丈夫或「主內」的夫人也都受其照顧。換句話說,一家大小,無論男女都是家庭醫師服務的對象。因此家庭醫師的病人不侷限於某一年齡階層(與內科醫師看顧大人,小兒科醫師則看兒童有所不同),亦不限於單一性別(這與婦科醫師的病人僅限於女士不同),即家庭醫師是您家庭健康問題第一線的處理及諮詢者;他/她不只對您個人疾病的處理提供專業的意見,平常身體沒病時,他/她也可以做為您醫療問題的顧問,提供您有關自我照顧的寶貴意見。
家庭醫師如何產生?
家庭醫師是受過嚴格全科訓練的專科醫師,以家庭為單位,為全家提供整體性、繼續性、協調性及預防性的健康保護與醫療照顧,對於家庭成員,並不侷限於病人的年齡、性別、特定器官系統或疾病種類,無論是生理、行為及社交層面的問題,均給予全面保健與照顧。因它是博學的專科,將行為科學與傳統的生物學及臨床科學加以結合,更以其他各科常見疾病知識為核心(如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精神科、耳鼻喉與眼科),發展成一融合的整體,使得家庭醫師在病人的處理、問題的解決及諮詢指導上,均具有獨特的角色:充當基層醫師以全盤協調醫療保健服務。
家醫科醫師受訓如同其他專科醫師一樣,其基本對於「疾病」的處罝是醫師必須學習的過程,然其內容不可能與各次專科一模一樣,他們本身要在短短的時間內擷取屬於自己所要的東西---常見疾病的處罝;無法診治的個案會產生危險者,應儘速轉介給合適的專科;因此內科及兒科與家醫科之學習內容有一大部份是重覆的,然外科、婦科之訓練則於門診及急診較為實際,當然產房產婦及病房的一般照顧也是必要的。
家庭醫師的角色與責任
本段摘自:賴鈺嘉、蔡世滋
臨床醫學 20:507-514, 1987
根據世界家庭醫學會組織 (World Organization of National Colleges, Academies & Academic Association of General Practice / Family Physicians, WONCA) 於1981年對基層健康照護所下之定義,家庭醫師應扮演四個角色:
- 處理病人目前表現出來的健康問題。
- 養成病人正確的求醫行為。
- 注意並處理慢性或不活動性的健康問題。
- 推動促進健康的預防保健措施。
而家庭醫師所應該承擔的責任亦可綜合為四項:
- 提昇醫療服務品質。
- 加強行為與人文科學訓練。
- 注重衛生教育及預防保健工作。
- 鼓勵社區群體參與的健康照護模式。
雖然台灣整體醫療已有相當不錯的水準,但大型醫院人多擁擠,開業診所素質良莠不齊,如何替全家人找到一位健康守護者,還真是一個問題。以下僅提供幾個參考準則:
- 在居家附近尋找您的家庭醫師,一旦您或家人感到身體不適或有任何醫療問題時,可以方便就醫與諮詢。
- 了解家庭醫師的學識背景與品格。進入私人診所時,您必須瞭解這位醫師是否受過正規的醫學教育,是否通過國家檢定考試,甚至他(或她)是否有完整的專科醫學訓練。
- 理想的家庭醫師應該能夠對家中每位成員的醫療問題(包括大人、小孩及老人)做初步的診斷或處置。同時,應注意每個家庭成員的身體、心理與社會問題。
- 此外,一位真正的良醫,必須能遵守職業道德,對待病人態度親切,會傾聽病人的問題,並耐心解答病人的疑問。除了治療方面要對症下藥,更要能夠提供預防保健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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