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回政風室首頁
使用者: 榮總新鮮人
政風室
>>
榮總新鮮人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改用支援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改用支援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1行政革新的目標在建立廉能政府,並以「廉潔」、「效能」、「便民」為革新的三大要求。
[ A ] 對
[ B ] 錯
2政風檢舉專用信箱號碼為左營郵政第173號。
[ A ] 對
[ B ] 錯
3貪瀆案件檢舉經法院判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給獎金額四百五十萬元以上至六百萬元。
[ A ] 對
[ B ] 錯
4貪瀆案件檢舉經法院判決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給獎金額三百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未滿。
[ A ] 對
[ B ] 錯
5貪貪瀆案件檢舉經法院判決一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給獎金額 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未滿。
[ A ] 對
[ B ] 錯
6刑法第一三一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A ] 對
[ B ] 錯
7有關公務員圖利罪,若以其犯罪行為區分,可分為「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之利益者」及「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而利用職權、機會或圖私人不法之利益者」二種類型。
[ A ] 對
[ B ] 錯
8所謂「監督事務」,係指雖非直接或執行其事務,但對於掌管該事務之公務員,有監督之權,例如各承辦人員之課長、科長、處長。
[ A ] 對
[ B ] 錯
9圖利之方法:可分為直接圖利與間接圖利兩種。
[ A ] 對
[ B ] 錯
10刑法第一二一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 A ] 對
[ B ] 錯
11刑法第一二二條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 A ] 對
[ B ] 錯
12刑法第一三一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A ] 對
[ B ] 錯
13刑法第三三九條之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A ] 對
[ B ] 錯
14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或其他封緘文書者,為妨害書信秘密罪。
[ A ] 對
[ B ] 錯
15人事異動、考核、考績、獎懲等尚未公開之文書,會議決定之機密事項,重要案件正在商討、調查或處理中之事項,工程預算及決標前之底價等事項,涉及個人尊嚴或名譽,不宜公開事項及機關職員人事名冊均應保密。
[ A ] 對
[ B ] 錯
16各機關營繕、採購之開標及比價前,對於預估底價,及各商號所投標價,應嚴守秘密。
[ A ] 對
[ B ] 錯
17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 A ] 對
[ B ] 錯
18國家機密保護辦法第四條:公務人員應依法忠誠服務,絕對保守國家機密,處理機密公務時,並須採取保密措施,嚴防洩密。
[ A ] 對
[ B ] 錯
19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A ] 對
[ B ] 錯
20公務員若利用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營利事業者,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三、四規定,應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圖利罪)公務員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 A ] 對
[ B ] 錯
21公務員洩密造成他人權利損害,是屬於民法侵權行為,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A ] 對
[ B ] 錯
22被害人只要證明公務員有洩密的事實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可以向公務員請求賠償其損害;另依國家賠償要件,被害人得請求國家賠償,而國家如因公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洩密的結果,造成損害,亦得依法向公務員求償。
[ A ] 對
[ B ] 錯
23公務員之行政責任不因受刑事處分或民事賠償而免除;行政責任在我國係包括懲戒責任與懲處責任兩種。
[ A ] 對
[ B ] 錯
24機關安全之防護為首長及全體人員之職責,其規劃與實施,由各機關事務管理單位會同政風單位辦理。
[ A ] 對
[ B ] 錯
25發生任何意外突發事件,應迅速通知警衛或政風單位處理,並儘可能保持現場原狀。
[ A ] 對
[ B ] 錯
26貪瀆案件檢舉經法院判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給獎金額
[ A ] 四百五十萬元以上至六百萬元。
[ B ]三百五十萬以上至六百萬元。
[ C ] 二百五萬以上至六百萬元。
27貪瀆案件檢舉經法院判決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給獎金額
[ A ] 三百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未滿。
[ B ] 二百五十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未滿。
[ C ] 二百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未滿。
28貪貪瀆案件檢舉經法院判決一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給獎金額
[ A ] 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未滿。
[ B ] 二百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未滿。
[ C ]一百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未滿。
29刑法第一三一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 A ]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B ] 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C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30刑法第一二一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 A ] 處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 B ]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 C ] 處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31刑法第一二二條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 A ] 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B ]處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C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32刑法第一三一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 A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B ] 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 C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33刑法第三三九條之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
[ A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B ] 處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4刑法第一三○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
[ A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B ] 處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5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
[ A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B ] 處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6公務員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 A ] 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B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7機關安全防為
[ A ] 首長。
[ B ] 員工。
[ C ] 首長及全體員工之責職。
38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
[ A ] 退職後亦同。
[ B ]退職後可不受限制。
[ C ]退職後視狀況而定。
39公務員洩密造成他人權利損害,是屬於民法侵權行為,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 A ] 負損害賠償責任、
[ B ] 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 機關負責賠償。
40各機關營繕、採購之開標及比價前,對於預估底價,及各商號所投標價,應
[ A ] 嚴守秘密。
[ B ] 不須嚴守秘密。
[ C ] 視狀況而定。
41接受與職務有關係者贈送財物應於幾天內報備
[ A ] 一天以內。
[ B ]二天以內。
[ C ]三天以內。
42參加與職務有關係者飲宴應酬,應簽陳首長核示後向什麼單位報備
[ A ] 人事室。
[ B ] 總務室。
[ C ]政風室。
43公務員圖利罪區分為
[ A ] 二種。
[ B ] 三種。
[ C ]四種。
44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公務員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私人不法之利益者,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A ] 得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B ] 得科新台幣四千萬以下罰金
[ C ] 得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45直接使自己或第二人等獲得利益者
[ A ] 直接圖利
[ B ] 間接圖利
[ C ] 兩者皆非。
46刑法第一二二條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A ] 得科新台幣四千萬元以下罰金
[ B ]得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C ] 得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47刑法一三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
[ A ] 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B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C ] 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百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未滿。
48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對人民檢舉公務人員貪污舞弊或控訴案
[ A ] 應予保密。
[ B ]不必保密。
[ C ]視狀況而定。
49各機關營繕、採購之開標及比價前,對於預估底價,及各商號所投標價
[ A ] 不必保密。
[ B ] 應予保密。
[ C ] 視狀況而定。
50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五條規定:檢舉貪污瀆職行為,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給與檢舉獎金
[ A ] 二分之一。
[ B ] 三分之一。
[ C ] 四分之三。
KSVGH
©
高雄榮民總醫院政風室
Kaohsiung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Ethics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