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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骨骼關節創傷衛教選單]


下肢骨折患者術後注意事項  護理部骨科病房整理

手術後日常生活需知:

  1. 術後以枕頭支托,抬高受傷的肢體,以減輕腫脹及不適,促進腿部血液循環。

  2. 手術後為了減輕傷口疼痛及肢體腫脹,依醫囑給予傷口冰敷,每次15~30分鐘。休息時間必須超過30分鐘為宜,一日以3次原則。

  3. 保持傷口外觀乾燥及清潔,勿使用任何偏方及藥品。

    傷口引流管應平放在床上或夾於衣服上,不可反折或扭曲,避免拉扯及滑脫。

  4. 主動參與觀察末稍肢體,評估患肢溫度、脈搏、 顏色、與感覺。若有感覺異常,例如麻木、蒼白;或冰冷應馬上告知醫護人員。

  5. 患肢如有石膏夾板或石膏固定,必須保持石膏乾燥。尚末乾燥的石膏,不可用棉被覆蓋,以免變形。

  6. 手術後若無心、肺、腎臟病等之特別禁忌,水分之攝取每日至少1500~2000c.c.以上,並且多食用充足的纖維素例如蔬菜、水果,來預防便秘的發生。除此之外,在飲食上並無特殊禁忌。

  7. 患者每1~2小時必須翻身,或使用床頭起身架,進行抬臀運動,來保持皮膚乾燥及清潔,避免壓褥瘡的產生。

  8. 病患肢體如裝有骨外固定器或裸露皮外的骨針,請依醫護人員之指導執行鋼釘護理。

  9. 放置於傷口的引流管,醫師會視引流量,決定拔除的時間。

 手術後運動須知

手術後第1~2天:

  1. 依醫囑於患肢及健肢行全關節運動,每日至少4次,每次10下。

  2. 每日執行患肢等長運動(例如:收縮及放鬆大腿肌肉)至少4次,每次至少10下。

  3. 依醫囑於足踝、腳趾關節活動至少4次,每次至10次下。

  4. 由床緣坐起,一天至少3次,每次至少30分鐘。

手術後第3天至出院

  1. 依醫囑床上坐30分鐘後,協助患者利用輔助器於床旁站立。一天6次,每次至少15分鐘。

  2. 依醫囑在病患能站穩後,協助其使用輔助器正確行走。

  • 第一日可下床行走10公尺每日一次。在第一次下床活動,需有人從旁協助,避免因姿勢性低血壓或用力不當而跌倒。

  • 第二日可下床行走10公尺,每日2~3次。

  • 第二日可在體力容許下,儘可能下床行走。

  • 下床利用輔助器(如:柺杖、助行器等)活動,應按照醫囑:患肢不負重(患肢完全不踩地),或以腳尖著地(部份負重),並注意安全。

出院後衛教:

  1. 一般骨析手術後病患,若傷口癒合佳,且無合併感染;血壓、脈搏、體溫正常;以助行器行走,無特殊不適情形,約手術後5~7天,大夫會允許出院。

  2. 請按時回診複診。

    出院帶藥請按時服用。

    保持傷口清潔與乾燥。若有紅腫、分泌物流出,或有發燒情形,應立即回診。

  3. 依醫囑使用助行器(一般繼續使用三個月),並於門診追蹤檢查。在醫師同意與指示下,才可以改變助行器的使用方法。


[回骨骼關節創傷衛教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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