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DSM-IV可將憂鬱症症細分為重鬱症、低落性情感性疾患及其它未註明之憂鬱疾患等三類: 1.重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可分為單次或重復發作2種。臨床主要症狀為病人持續至少2週的 憂慮心情或情緒低落、對先前感興趣的事物失去興趣(例如:園藝、 看電影…等),並在下列9項症狀中出現至少5項臨床症狀則可診 斷為憂鬱症,例如:(1)每天心情憂鬱(2)每天對所有的活動、 興趣、喜樂都顯著減少(3)明顯的體重增加或減少(4)每天失眠 或嗜睡(5)每天激動或遲滯(6)每天疲勞或失去活力(7)每天 有無價值感、過分或不合宜的罪惡感(8)每天思考能力或專注能 力減退或無決斷力(9)反覆想到死亡。 2.低落性情感疾患(dysthymic disorder) 至少 2年,經由主觀的陳述或他人的觀察而顯示病患有整天憂鬱, 且憂鬱心情的日子比非憂鬱心情的日子多,而憂鬱時出現下列至少 兩項以上的症狀時,則可診斷為低落性情感疾患,例如(1)胃口 不好或吃的過多(2)失眠或嗜睡(3)活力低或疲累(4)低自 尊(5)專注能力減退或有困難做決定(6)感覺無望。此症與憂鬱 最大區別在於診斷時須有2年時間出現憂鬱的心情,而憂鬱症只要 持續2週出現憂鬱症狀即可診斷;同時低落性情感性疾患的症狀較 重鬱症輕微。 3.未註明之憂鬱疾患 包括: (1) 再發性短期憂鬱性疾患(Recurrent brief depressive disorder) 1年內,重鬱症每星期至少發作1次,每次持續2天到2 星期。 (2) 輕鬱病(minor depressive disorder) 至少有2週的重鬱症發作,但需少於5項診斷重鬱症的症 狀。 (3) 月經前心情惡劣疾患(premenstrual dysphoric disorder) 過去一年內多數月經週期裡,有明顯的憂鬱、焦慮、情感易 變化及對各項活動興趣減少之症狀,而在月經開始後幾天內 緩解。這些症狀需嚴重到妨礙工作、學業或一般活動,且在 月經停後至少一星期無症狀。 (4) 精神分裂病精神病發作後發生之憂鬱性疾患(postpsychotic depressive disorder) 在精神分裂病殘餘期發生之重鬱症發作。 臨床常見之憂鬱症狀 1. 心情:憂鬱情緒、對事物失去興趣和快樂感。 2. 內在驅力降低:包括活力減退的之疲倦感;食慾、性慾減低;睡眠障礙。 3. 體重:有時會明顯降低,但少數病人反而會過度進食而明顯增胖。 4. 常伴有話量變少,行動緩慢,有時可以嚴重到變成僵直狀態(catatonic),像木頭人一樣。 5. 注意力減低。 6. 低自尊:覺得自己無價值、無用。 7. 罪惡感:當程度嚴重時會產生罪惡妄想(delusion of guilt),比如認為自己一個小小的行為對不起別人,乃至對不起全世界。 8. 有可能有伴隨虛無妄想(nihilistic delusion),比如以為自己的腸子不活動,乃至腹內空無一物。 9. 有自殺的意念或行為,尤其是當產生罪惡妄想時,危險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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