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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榮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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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痙攣治療簡介

    概論及歷史沿革

    電痙攣治療(Electro - Convulsive Therapy, ECT),簡稱「電療」,是近代及現代精神醫學的一種標準化醫療技術。其施行方法,簡單地講,就是將電流通過患者的腦部,引發腦部整合性放電(Synchronized Discharge)(若無注射肌肉鬆弛劑,則會產生短暫肢體痙攣現象)及腦細胞生理變化,以期調整患者的大腦功能,控制或治療因大腦功能失調引起之重度精神或神經疾病。

    電療的發明已有60餘年(1938年義大利精神科醫師Ceretti,第一次施行),在40及50年代曾是最盛行的精神疾病生物學療法。在60年代以後,精神科藥物的蓬勃發展使電療的使用需要大幅減少。然而,因為電療的療效有優於藥物之處,再加上電療儀器與技術歷經多次改良,安全性高,仍在精神疾病的治療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在一般大眾甚至其他科別醫療人員眼中,大都對電療不甚了解,蒙有一層神秘的面紗,甚至有人對電療存有偏見及誤會,以為這是一種不人道的治療,或者是在懲罰病人。其實,若是對電療的療效及施行過程有所認識,便可化解這些疑慮。

    適應症

    電療可以用來減輕或解除下列精神科或神經科疾病惡化時的症狀,包括:重度鬱症、躁症、精神分裂症、木僵狀態(Catatonic State,可以是精神、神經、或內科疾病所引起)、巴金森氏症、癲癇等(臨床上大部份的個案屬於前面三種診斷)。一般是在藥物治效果不佳時才會採用。不過,當患者呈現病情嚴重,而有急迫危險,需要儘快有效地解除發病狀態時,可考慮作為第一線治療。

    施行過程概述

    決定施行之前必須先作多種身體檢查排除禁忌症。評估清楚之後,會向病人及家屬作充份說明並請簽署同意書。電療要在電療室中施行,一般選在早上(必需禁食8小時以上)。施行前中後的準備、記錄、治療、觀察的過程在此不詳細描述,但重點是會經點滴靜脈注射,短效巴比妥鹽(Barbiturates),讓患者在接受電刺激之前,即已進入熟睡狀態,待其醒來時,整個治療其實早已結束,不會有害怕、緊張的感覺。

    電療的施行頻率一般是每週2至3次,總施行次數因患者的診斷與進步情形而異,但大約在6至15次之間。有人建議以300秒治療痙攣時間,作為治療精神疾病之足夠劑量,若到達此量仍未改善,則可中止電療。

    副作用及危險性

    最常見者為短期記憶障礙、頭痛、全身痠痛,這些在療程完畢之後,應該都會逐漸緩解。少數人會發生骨折或頜關節脫臼。其他可能的副作用還有:呼吸中止過久、吸入性肺炎、心律不整、心肌梗塞、腦疝脫(Herniation)等,發生的機會皆不高。死亡個案方面,若以治療後24小時內死亡者來計算,大約每2萬5千次治療可能發生一次,大多導因於心律不整、心肌梗塞、或腦疝脫。

    結語

    電痙攣治療嘉惠了許多精神病患,但其療效最多只是讓發病狀態達到緩解,往往並不是就此根治,仍需要選擇適當的維持性治療預防復發或惡化。

    在治療技術的演進方面,較新的方法如:單側電療(Unilateral ECT)、MMECT(Multiple-Monitored ECT)等已行之有年,各有其優缺點。更新的技術如:TMS(Trans - 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仍在研究當中。

    作者:精神科主治醫師 張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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