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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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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未來政府與民間合作辦理大型活動,雙方需簽訂無償合作之契約需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103-07-24 公告單位:總務室

    轉文化部有關「近年來政府與民間合作辦理大型活動之方式越趨多元,為有效控管委外之監督機制」。
    請各單位未來與民間單位合作辦理大型活動時,如雙方需簽訂無償合作契約,應於合作契約書上嚴格要求雙方必須遵守保密政府資料,不得任意對外宣洩,並制定相關罰則,確實執行。

    更新日期:10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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