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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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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入流程詳細說明如下]

    轉入流程說明:   

    步驟一-掛號:患者持其他醫療機構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至本院門()診掛號櫃檯辦理掛號,若非初診病患,原醫療院所已協助掛號,請直接至診間候診即可。

    • 患者請攜帶相關證件:1.身份證(外籍人士需攜帶居留証或護照)2.健保IC卡 3.轉診單(方能享有轉診費用優待)
    • 若已逾掛號時間,則由櫃檯人員先行知會看診醫師同意後再掛號。

    步驟二-就診:()診醫師參考轉診單上由該原診治醫院或診所填之資料;於看診後將看診資料填寫於該轉診單上。

    • 看診完轉診單第一聯隨病歷歸檔,第二聯由護理站收集後送至門診櫃台13號窗口(轉診櫃檯),次日由轉診中心承辦人員寄回原診治醫院診所。
    • 由他院轉至本院住院患者依本院「住院服務中心或急診掛號櫃檯」流程辦理手續。

    步驟三-結案或轉住院/檢查(驗):患者就診完,依醫師病情判定是否離院、安排住院治療或安排後續檢查(驗),若有回診需求,本院醫師將適時協助患者預約回診。

    步驟四-轉診資料回覆:

    • 無需住院/檢查(驗):3日內轉診單回覆原轉診醫療院所結案。
    • 安排住院:3日內轉診單回覆原轉診醫療院所患者出院14日內寄出出院病歷摘要結案
    • 安排檢查(驗):3日內轉診單回覆原轉診醫療院所報告完成後寄出檢查(驗)報告結案。
    • 若病患於轉診單勾選「不同意」此次轉診至本院後發生之各項病歷資料回覆原院所,則本院將僅回覆轉診單。

    備註:

    1. 轉介醫療院所填發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擲交病患,轉診單上請寫明轉介院所名稱(需填寫本院名稱方能享有轉診費用優待)、保險醫事務機構代號、地址及醫師姓名,俾便回覆處理結果報告。[如非健保特約診所所開立之轉診單,則無法享有轉診優惠]

    2. 轉診醫師或病患可參考本院門診掛號時間一覽表,建議轉診病患前來看診之適當時間,或由本院提供之預約掛號專線(電話:07-3507701)先行預約掛號,以避免病患奔波之苦。

    3. 正常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半)內請患者持轉診醫師開立之「轉診單」及攜帶「健保IC」至本院一樓掛號櫃檯辦理掛號 (未預先預約掛號者),非上班時間內,則請急症病患攜轉診單逕赴急診室掛急診。

    4. 病人接受診療後,由診治醫師負責該病患的初步診斷及所安排的檢查治療項目並填寫於【轉診回覆單】。

    5. 本院病患如因限於設備、專長或其他因素限制,而無法確定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得將患者轉介至其他醫療單位診治,以使患者獲得適當之醫療照顧。
    6. ​若病患透過健保署轉診資訊平台轉診,本院將主動協助聯繫患者就醫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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